信用建设

信用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重要环节

发布时间:2016-09-20

 诚信是社会运行的根基。在一个社会中,追求诚信是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则,也是对行为主体的基本要求。作为一种价值观念,诚信如同公平、正义一样,早已为人类社会普遍尊崇,成为整个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开篇即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信用是整个市场机制正常运转的基础。其中,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为重要的主体,是信用制度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内容。中国古代高度重视商业诚信。《管子·乘马》中说,“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非信士不得立于朝。”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其信用体系状况直接相关。


       当今世界,是一个信息化、互联网、大数据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范围越来越大,节奏越来越快,社会从熟人社会转变为陌生人社会,从熟人交易转变为与陌生人的交易,快捷而有效的信息已经成为一种至关重要的资源。因此,在经济交往和交易的道德风险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安全可靠的信用交易体系在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而建设以市场主体为基础的信用体系就是降低交往和交易成本、防范道德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信用建设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治理,则强调民主和公共参与,治理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还包括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是多元化的治理方式,强调多元主体之间的相互配合,主体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在经济领域减少政府机构的过多干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国民经济调节中的主导作用,社会治理方面要创新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治理的权利,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在国务院的部署和安排下,我国各级政府不断创新和改革政府经济管理方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松事前管制,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条件。因此,过去以设置许可、实缴资本、年检等由政府背书的经济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时代变迁的需要。相应地,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及其相应的信用体系建设,对市场主体形成有效的社会制约,是在放松事前准入审批的背景下,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企业信用公开及企业信用建设,可以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对企业形成强大的社会信用约束,营造出失信者寸步难行、诚信者走遍天下的社会氛围,从而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手段并用的有效治理格局。相比较过去那种过于依赖行政管制手段管理经济的做法,依靠信用机制约束企业,是形成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环节。

(来源:信用中国、中国改革报    作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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