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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讲解之九问九答

发布时间:2016-09-05

政府采购是政府购买性支出的主要形式,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财政每年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支出逐年增大,采购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但部分项目的采购效果差,采购价格高,造成社会上对政府采购的一些负面评价。


招投标是目前市场上比较惯用的一种交易行为,特别是对于某些特定的行业和项目来说,总是离不开招投标,政府采购就是其中一类。所谓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的核心原则是公平、公正和公开,因此需要通过相应的招投标流程来完成。


从定义上来说,政府采购只是一个统称,它同样可以细分为很多不同的类别,因此政府采购其实也是一个比较庞大的体系,其中会牵扯到很多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对于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来说,详细的了解政府采购的有关问题还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就有关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罗列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第一、政府采购有哪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是多少?


答:政府采购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及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以及3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货物以及3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其中10万元以下的通用类货物和服务(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等)可采用询价方式。


第二、零散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等)需要采购如何处理?


答:政府财政部门每年上半年对有关政府单位的办公设备进行集中打包招标,之后增补的零星办公设备采购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参照集中采购招标结果,采用协议供货方式,与集中采购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合同未经备案不得供货。另外单项采购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的办公设备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得采用协议供货方式。


第三、政府采购是否要交费?竞争性谈判的采购周期一般多少时间?


答:属于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项目,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均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其它项目中标人需缴纳代理服务费。中介机构代理招标项目进场交易的,需交纳交易服务费。关于采购周期的问题,重大、复杂或技术需求合理性难以确定的项目需进行标前公示,标前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项目谈判文件发售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整个项目操作周期约10天左右。


第四、招标的周期一般是多少时间?询价采购的周期一般是多少时间?


答:重大、复杂或技术需求合理性难以确定的招标采购项目需进行标前公示,标前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开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其中招标文件发售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整个项目操作周期约30天。询价文件发售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整个项目周期约8天左右。


第五、什么样的项目能够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设置有何要求?


答:规划、设计、软件开发、监理、艺术创意、咨询及课题研究等服务类项目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利益以及特殊专业的设备招标,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规定:除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30%-60%;服务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10%-3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第六、什么是两阶段评标法?什么样的项目适用?


答:两阶段评标法属有效最低价法的范畴,是有效最低价的补充完善。两阶段评标法是指先以综合评分方式评审技术标,评出部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入围后再进行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采取最低价中标。对于技术复杂、影响重大且潜在投标人较多的设备采购项目可以采取两阶段评标法。


第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般怎么设置?一般都考虑哪些条件?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标人资格要求应本着既符合专业要求,又能保证充分竞争的原则。投标人资格要求一般包括:注册资金、国家和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项目业绩、技术人员资格等。


第八、 是不是只能确定评委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


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第18号)第五十九条和六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第九、 合同签订前需要履行哪些手续?签订合同条款有无具体要求?


答:招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采购单位到所属地区的招标投标中心领取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副本和采购结果通知书,并按招标文件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送所属地区招标投标中心鉴证并报招管局法规处备案。合同条款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中标金额、设备清单、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实质性内容应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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