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项目建设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9

各有关部门、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

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要求,为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前提下,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盯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有效对冲疫情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项目建设招投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青岛市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
目前,我市除地铁、交通、水利及EPC项目招投标外,大部分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已经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零跑腿、零见面、零费用”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区、市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实行网上业务办理,落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工作措施,切实减少和杜绝相关交易主体的人员流动,有效阻隔疫情蔓延传播。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备案一律通过网上受理、办理,不得要求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到大厅现场办理任何手续或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实行网上自行预约服务,不得要求代理机构到现场办理登记、预约手续;对实行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开标时不得要求投标企业相关人员到场,不得强行要求投标人必须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资料。
对实行电子开标、评标的项目,建议投标人(供货商)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可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网上投标”“网上签到”“远程开标”和网上“澄清、答疑”功能,通过互联网络远程在线参与投标和开标活动。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的招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要选择精兵强将,在保证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有效减少入场人数,避免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正常开展

青岛市级及各区(市)公共资源交易分大厅、分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前期已经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的交易项目进行梳理,重点保障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落地,保证重点建设项目按期完成招投标任务。各区(市)分大厅、分中心要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采购和特殊急需项目、保障城市运行必需、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确保我市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

三、压实主体责任,做好交易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涉及疫情防控采购的入场交易项目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办理;特殊急需项目、保障城市运行必需、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确需开展开评标活动的,要切实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压实主体责任。

1.压实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开评标活动的,招标(采购)人应当会同代理机构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投标人、评标专家等所有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地址、所属企业地址,乘坐交通工具及航班、车次、日期、时间),测量、记录入场人员体温,并询问近 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有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自觉执行并提醒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个人卫生消毒,人与人之间保持适当距离。三是做好现场记录工作。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应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2.实行专家“回避”制度。

经批准开展开评标活动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财政部门要求,依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自行选择评审专家(原则上不聘请外地专家)。

经批准开展开评标活动的房建、市政及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由招标人根据专业需求从山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青岛分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可不抽取外地专家。



经批准开展开评标活动的交通、地铁工程招投标项目,由招标人从青岛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交通、地铁分库随机抽取青岛市评标专家。
参加评审(评标)活动的专家应加强个人防护,自行准备、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对于年龄偏大、个人身体情况欠佳、当日体温偏离正常范围、14天内有湖北及较重疫区旅行史或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评审(评标)专家,应当主动自行回避参与各类交易评标活动。

注意事项:由于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在疫情防控期间停止中央空调服务,评标室内温度较低(平均摄氏10度左右),请参加评标的专家提前做好保暖工作。

3.切实做好开评标服务保障工作。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平台服务、物业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要做好安全、消毒、检查等保障工作,对交易场所及日常办公设备及时进行卫生清洁、消毒等,对进入大厅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查、登记;二是要保障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专家抽取系统平稳运行,为交易活动提供技术保障;三是要做好专家抽取、开评标过程见证及服务工作,及时处置、上报突发事件,并做好相关记录。各分大厅(分中心)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疫情传播事件。同时,要将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开评标的先进经验做法及时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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